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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正在外閑逛,接到編輯關註如下新聞的信息。我知道同為性情中人,她一定又被某個社會新聞激怒了。常一起調侃,生活在一個不是糖不甜了,而是生活太苦了的地方,還會憤怒,也許,是因為不可抗拒的召喚,我們別無選擇。
  1月7日《法治周末》報道稱,7名高二女生持刀威逼5名學妹脫光衣服集體猥褻,在領頭的兩名女生中,一人銀行卡裡有120萬元,另一人卡裡有80萬元,據稱這些錢是一些老闆給的,欲通過她們找女生“賣處”給一些官員,以便跟官員拉關係、攬工程。其實,這事早在去年9月《西安晚報》就有過報道,算是舊聞。
  今年1月8日南方網,對這個事件進行了跟進報道,我所關註的地方是新聞中的這些情節:事發後,受害學生的家長們,先後找到了學校、縣教育局、縣信訪局、縣政府。他們的要求也只是希望“有關部門能給孩子合理的醫葯費、精神和名譽賠償。”,但校領導要“註意影響”而大事化小,縣信訪局兩次不予接待,縣政府領導四次拒見。走投無路,他們只好去到市政府門前下跪,卻被寶塔區公安分局南市派出所以“影響了市政府的正常辦公秩序”為由,行政拘留5天。
  需要做什麼評論嗎?本來我實在不忍心再現5名少女被威逼、被猥褻的細節,魯迅先生說過“悲劇就是把有價值的東西毀滅給人看”,那就不必強忍心痛的遮遮掩掩,這5名少女是這麼被摧殘的:7名高二女生持刀威逼她們脫光衣服集體猥褻,時間長達6個小時,為使她們就範,7名“學姐”(要感謝學姐不殺之恩嗎?)用水果刀劃5名女生胸部,還找來啤酒瓶猥褻,導致5個孩子下體不同程度的受傷……
  其實,我每打下一個字,內心都如刀扎一樣疼痛,這種疼痛是如此尖銳和絕望。假如,我們生活在一個註定要被暴力摧殘而別無選擇的世界上,我真的倒是希望自己能像電影《金陵十三釵》中的那些妓女一樣,願意替這5個孩子忍受非人的羞辱與折磨。她們還小,她們的生命歷程中怎麼可能沒有絢爛的花季,就在此種恥辱中凋零呢?
  對那7名施暴女生來說,我個人覺得,我們不必只用法律的視覺去審判她們的罪行,而更應該以成人的,為人父母者的胸懷去度量,這7名孩子在害人之前,又是如何告別她們青蔥的歲月,如歌的生活的呢?毋庸置疑她們曾經也是受害者。我不相信,一個少女會不被蠱惑、不被脅迫、不被利誘即能如此,她們是天生的賤種、壞胚子?
  誰?是誰摧殘了我們這些少女的花季?是群魔亂舞的血雨腥風!
  6小時的暴力羞辱,這可是在女生宿舍啊!她們哪怕被威逼不得喊叫,又怎能沒有嚶嚶悲啼的聲響?她們的同學呢?是不是這7名施暴者背後也有和雲南雲縣一中,脅迫學生賣淫案一樣的“大姐大”?她們是怕了,不敢多事,只求自保?
  學校、縣教育局、縣信訪局、縣政府、當地警方,你們的背後如果沒有一個(一些)“大哥大”,為何學生家長多次反映,不但沒有引起重視,反而把跪求的家長們繩之以法?沒有站在這些權力部門背後的“大哥大”,坊間傳言的“固定酒店”、“檢處房”、學生銀行卡裡的巨額資金,又能作何解釋呢?
  還有哪些學生受到了暴力傷害?7名施暴女生對5名學妹的暴戾行為,曾在多少學生的身上使用過?她們下手那麼狠毒,怎麼可能未經長期“訓練與實戰”就“老道”到這種地步?
  一個評論人都能想到的問題,當地各相關部門如果沒有顧慮,又何必裝聾作傻。不錯,今天施暴者被刑拘了,那些教育局的官員們,有些也受到了黨紀政紀的處分(好不留情面),新聞中說“記者在吳起期間受害學生的家長就對記者說,縣公安局所稱的這起強制侮辱婦女案的背後,可能涉及一些老闆和官員,案發後,有官員被調走和免職,有的老闆跑了。”
  這,就是全部的案情,跑了的,免職了的,逃脫了,送了禮的,打了招呼的,惹不起的,這些真正的惡魔不除,少女的花季怎經得起群魔亂舞的血雨腥風?假如,這些受害學生是我們的孩子,我們的姐妹,我們又能怎麼做?
  文/貓之魚
  
  (辣味時評,一掃就行!歡迎各位親愛的作者關註紅辣椒評論官方微信!同時官方微信平臺將不斷推薦展示優秀作者!)  (原標題:少女花季,怎經得起群魔狂舞的血雨腥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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